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環(huán)保法規(guī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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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前位置:
環(huán)保法規(guī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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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08-261984年5月11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,根據(jù)1996年5月15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《關于修改〈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〉的決定》修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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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08-26為保護和改善環(huán)境,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,保障公眾健康,推進生態(tài)文明建設,促進經(jīng)濟社會可持續(xù)發(fā)展,制定本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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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08-22火災事故的預防和處理、爆炸事故的預防與處理、中毒事故的預防與處理、實驗室觸電事故的預防與處理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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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08-22無論是政府、工廠還是學校,無論南北東西,實驗室是一個跨越行業(yè)和地域普遍又特殊的存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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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08-22今年是“藍天保衛(wèi)戰(zhàn)三年行動計劃”收官之年,當中國的PM2.5治理已經(jīng)在多年努力后,開始取得明顯改善時,臭氧正在成為環(huán)保界的新難題。